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03月18日
廢鉛酸蓄電池的回收現狀如何?
近幾年來,隨著習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進一步深化普及,國家先后開展了多次藍天保衛戰行動,行動中發現廢鉛酸蓄電池中轉暫存環節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逐步提上國家重點管控日程。國家環保部、發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紛紛從各自管控的角度出發,出臺了一系列的諸如《固廢法》、《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法》(國辦發〔2017〕99號)、《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執行方法》(國辦發〔2017〕26號)、《廢蓄電池收集和轉移管理制度試點工作方法》等,執行結果顯示,理想很完美,現實很骨感,實際與制度出入較大,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法讓市場更加無所適從。
廢鉛酸蓄電池回收現狀
眾所周知,我國境內年報廢鉛酸蓄電池600萬噸左右,呈逐年上升的態勢,而我國也是為數不多的廢鉛酸蓄電池100%回收的國家之一,美中不足的是在回收、貯存、處置、利用的過程中,出現了大量的環境污染現象,諸如廢鉛酸蓄電池回收過程中出現的倒酸、私自拆解、私自冶煉等等問題。其根本原因在于廢鉛酸蓄電池收集暫存環節游離在制度之外,沒有監管沒有制約。
同時,在廢鉛酸蓄電池流入市場交易的過程中,由于廢鉛酸蓄電池產品的特殊性,85%產自于民間,取不到進項稅。其它的15%雖來自于產廢單位如移動、聯通等,但大部分公司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亦游離于增值稅稅收鏈條之外,灰色利益鏈條由此出現。廢鉛酸蓄電池規范再生鉛公司一噸鉛金屬量交稅2000元左右,稅付較重,而非法回收公司沒有稅收和環保成本,提高200元已足以撬動整個市場,直接造就了無序的、惡性的競爭環境。
導致廢鉛酸蓄電池回收亂象的重要癥結有兩大方面,一是收集中轉暫存不規范引發的貯存設施不齊全、原始記錄不規范、臺賬明細不全面、轉移聯單未辦理等問題,從而出現了大量的私自倒酸、私自拆解、流向無序、非法冶煉等一系列污染環境問題;二是稅收鏈條不完整而引發的灰色利益鏈,從而出現了諸如偷逃稅款、虛開發票、哄抬價格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