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09月28日
電動汽車廢電池“無家可歸”
電動汽車已經成為海口市民的出行重要交通工具,電動汽車因為它的輕便、環(huán)保、價格優(yōu)惠等特點廣受青睞。但是電動汽車電池的使用壽命只有一至兩年,大部分電池尤其是鉛酸蓄電池在使用一年后就得更換。而廢鉛酸蓄電池含有鉛、鎘、鎳等重金屬及廢酸溶液,對人體及生態(tài)環(huán)境有不同程度的危害。若隨意將廢鉛酸蓄電池堆放或丟棄,其滲出的鉛及其他重金屬物質就會滲透進土壤,污染地下水,進而進入農作物中,威脅人類健康。由于廢鉛酸蓄電池污染具有周期長、隱蔽性大等特點,其潛在的環(huán)境危害相當嚴重,處理不當還可能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如何及時、安全地回收和處理廢舊電池等問題,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
廢舊電池去向成謎
記者走訪了海口市府城高登街一帶的電動自行車修理店。在一家店名為友和修配行,記者詢問所換的新電池是否都保障,是否都是新的電池,老板說:這些舊電池是廠家收購的,廠家可以把舊電池切開,然后取出里面的鉛,進行廢物利用啊。不然這么多電池假如到處都亂扔,那豈不是污染環(huán)境了?他又隨即表示,他這里換的電池都是有牌子的,是有商標和生產日期的,假如在一年內壞了的話,他們可以進行保修,重換一個新的。
記者在東湖路上的愛瑪電動汽車專賣店走訪時,售貨員告訴記者,他們之前回收的舊車,車上有舊電池,他們的舊車部分賣給收廢品的人,就不了解他們如何處理那些舊車里面的廢電池了。
據(jù)了解,廢品收購站收集的廢棄電池,他們把電池里的酸液倒掉,然后挖出里面的鉛塊再轉賣。但是,他們并不了解電池里面的酸液以及重金屬在處理不當時會引發(fā)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這些廢品收購站往往在廢物利用的過程中,缺乏像廠家那樣正規(guī)的處理程序,隨意將酸液傾倒在地里或者沖進下水道,直接或間接地污染了環(huán)境。
另外,像這類混亂的回收渠道,容易讓廢棄電池在經過專業(yè)人士的加工后,再次改頭換面重新流入市場。
一位在車行更換電池的車主李女士告訴記者,假如能換一個好電池,多花點錢沒什么,最怕有些商家把翻新的舊電池拿出來以次充好,打著品牌電池的旗號,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出售。
莫貪以舊換新便宜
超標電動汽車換的新電池性能是否和達標車相同?電動自行車修理店負責人表示,不管是超標車還是達標車,在同樣的規(guī)格下,電池都是相同。一店主告訴記者:電池不分超標達標,重要看的是容量。
據(jù)了解,府城高登街一帶的電動汽車修理店,其廢棄電池以舊換新的價格都差不多。小電池(48V12AH)在350元至380元間不等,大電池(48V20AH)在500元至580元間不等,并且店主表示可以保修一年,一般正常使用的話,電動汽車的電池是可以用1至2年。
一熱心的店主向記者表示,若是想過來換電池的話,就把車推過來,原來的是多大的電池,就換多大的電池。而且,換電池的時候,不要更換二手的舊電池,切記莫貪圖小便宜,更換的時候盡量選擇品牌的新電池,要檢查生產日期、合格證等等,這樣用起來即安全又方便。
電動汽車舊電池污染嚴重
一位業(yè)內人士坦言,有關電動汽車舊電池的處理,行業(yè)內一直是無規(guī)勝有規(guī)。尤其是鉛酸電池回收,已經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yè)鏈條。一塊電動汽車廢舊電池,首先收購者會判斷使用價值。假如還能用,會賣給一些小廠翻新;假如徹底報廢,則將里面的鉛等金屬取走,剩下的酸液想辦法倒掉。
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公布的49大類危險廢品之中,鉛酸蓄電池榜上有名。據(jù)統(tǒng)計,我省超標電動自行車達到31萬多輛,年底將不能再上路使用。而這么龐大的電動汽車電池量,將何去何從?
記者注意到,有關處理完全報廢的電動汽車廢舊電池,無論是車主,還是商家或維修店都會想到廢品回收站。那里是否就是電動汽車廢舊電池的最終歸宿呢?
記者找到了位于金濂路的一處可回收廢舊電動汽車電池的廢品回收站。老板表示可以接收電動汽車廢舊電池,3塊錢一斤,不論好壞。回收站老板說,他們回收電池目的是要電池里的鉛板,至于電池里邊的‘水’,都是白稱的。記者問,聽說‘水’有毒,你們怎么處理?老板回答有關廢電池的處理,一般是用鋸子鋸開,倒出里面的水,也就是酸液,然后將里面的鉛板賣掉。而有關酸液的去向,他回答說:不值錢,又沒有人收,只能倒掉。我們都是這么做的。
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海口市為例,目前登記電動汽車數(shù)量為30余萬輛,按常規(guī),每組電池使用年限為1至2年,海口市每年新增至少15萬組的廢舊電池。一塊48伏的電池內有80毫升酸液,一組電池有4塊,即一組廢舊電池將出現(xiàn)320毫升酸液。海口每年出現(xiàn)這樣的廢液將超過4.8萬毫升。據(jù)資料顯示,一組4塊廢舊電動汽車電池污染近10000噸水。
海南尚無電池處置資質單位
就電動汽車廢舊電池酸液處置問題,記者采訪了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污染防治處有關負責人。對方表示,目前我省采取的做法是,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省范圍內包括鉛酸電池在內的危險廢物的規(guī)范化檢查。由于我省目前尚無廢鉛酸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因此只能按照原國家環(huán)保總局頒布的《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規(guī)定來操作,即充電電池的制造商、進口商和使用充電電池產品的制造商承擔廢舊充電電池的回收責任。也就是重要以原廠家回收為主。
據(jù)了解,2003年國家就出臺了有關電動汽車廢舊電瓶的管理規(guī)定,但是并沒有明確具體由哪一家職能部門管理,該政策只具有導向用途,不具有實際操作性,再加上回收成本高、回收渠道沒有打通、公眾環(huán)保意識薄弱及一部分電動汽車廠家和商家是只管賣不管收,這些都導致電動汽車廢舊電瓶回收工作無力覆蓋更多區(qū)域,最終造成了目前廢品收購站和電動汽車維修店大量、隨意收購廢舊電瓶的現(xiàn)狀。
采訪中,一些希望電動汽車廢舊電瓶問題能引起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也希望政府職能部門盡快制定出更好的管理措施,希望廣大電動汽車主新增環(huán)保意識,在電動汽車電瓶壞掉時,直接到廠家進行以舊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