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2年09月14日
非法拆解廢舊電池一環境污染犯罪團伙18人被刑拘
寫有“回收舊電瓶、廢舊機油”的小廣告經常張貼在汽車維修鋪門口。而一名心細的女治安警從這個細節入手,從而牽出了一起非法處置廢舊蓄電池造成環境污染大案。
2018年一月十九日,鄭州警方在鄭州市和洛陽市汝陽縣同步出擊,一舉打掉一個環境污染犯罪團伙,抓捕嫌疑人23人,查獲廢舊電瓶300余噸,涉案購舊電瓶1000余噸。
偵查丨廢舊蓄電池多流向鄭州市西四環廢舊倉庫
今年以來,柳林分局社區民警曲玲玲在“平安守護”大走訪工作中,發現一些汽修廠、4S店等門前張貼許多“回收舊電瓶、廢舊機油”的小廣告,憑借職業直覺她感到回收廢舊電瓶和機油背后可能涉及巨大非法利益鏈條,于是將情況告知中隊長孫東方。
一月十七日,該中隊指派專人在其中一家修理廠前蹲點守候,循線跟蹤。其間,發現回收的廢舊電瓶被一輛輛面包車送往鄭州市西四環與化工路附近一廢棄倉庫內。
一月十八日23時許,偵查人員蹲守發現兩輛大貨車在西四環與化工路交叉口附近的廢棄倉庫門口集結,并準備將回收的廢舊電瓶裝車轉移。
為深挖線索,查找窩點,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負責人陳文舉立即指派劉鵬飛副大隊長帶領孫東方等15名同志對兩輛大貨車進行交替跟蹤。經過一夜艱難跋涉,偵查人員隨兩輛大貨車沿省道一路跟蹤至洛陽市汝陽縣境內一廢棄廠房門口,并偵查發現該廢棄廠房就是非法拆解廢舊電池的窩點。
行動丨兩地同步出擊,打掉非法拆解廢舊蓄電池污染鏈條
根據偵查員蹲守跟蹤反饋的線索,一月十九日上午9時,柳林分局負責人緊急召集警力進行分析研判,制訂抓捕方法和應急措施。
按照張武清副局長指示,由治安管理服務大隊負責人陳文舉和副大隊長劉鵬飛帶隊,兵分兩路提前到達鄭州市西四環與化工路交叉口附近廢棄倉庫和洛陽市汝陽縣境內的廢棄廠房周邊待命,并做好統一抓捕準備。一月十九日14時許,兩路抓捕人員同步出擊,在兩地當場抓捕嫌疑人23名,在鄭州市西四環倉庫查獲舊電瓶100余噸,在洛陽市汝陽縣廢棄廠房內查獲舊電池200余噸。
記者在鄭州市西四環靠近隴海鐵路線的廢舊倉庫看到,收集的廢舊蓄電池被儲存在相鄰的兩個倉庫,相關涉案人員已被便衣民警控制。
倉庫內堆積的電池多為鉛酸電池,除此以外還有一些標注為特殊材質的電池。東側廠房的西南角有一個黑乎乎的池子,附近地面也都被浸染成黑色。池子內的黑色液體特別刺鼻。
“他們在廠房內將鉛酸電池簡單處理后,將沒有經過任何環保處理的溶液直接傾倒。”民警說,這些廢舊電瓶分解出來的濃酸被隨意處理,各類重金屬不僅僅會污染土地,還會污染地下水源,對生態造成非常嚴重與持久的危害。
抓捕涉案人員后,柳林分局對抓獲的23名嫌疑人進行審訊。經查明,嫌疑人史某(男,周口沈丘縣人)伙同劉某(男,周口沈丘縣人)等人于2017年三月起從事廢舊電池收購業。對收購的廢舊電池,該犯罪團伙一方面直接賣給汝陽縣閆某經營的一家公司,另一方面組織員工進行拆解。其將拆解的含鉛酸液稀釋后由中轉車運至鄭州市化工路與文竹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人行道內的雨水管道口進行排放,將拆解的廢鉛銷售給汝陽等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非法煉鉛廠,在給環境造成污染的同時獲取非法利益。其中,洛陽市汝陽縣閆某所經營的公司自2017年以來共收購舊電瓶1000余噸。
目前,涉嫌環境污染的18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記者李一川通訊員張娟文記者許俊文攝影)
有關汽車廢舊電池的回收
1.廢舊電池的回收現狀如何?
翻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在公布的49大類危險廢品中,廢舊鉛酸電池位列其一。對它的生產、回收、處置,國家都有嚴格的從業要求,然而,現實情況卻并不樂觀。
近年來,為預防和杜絕鉛污染事故發生,有關部門持續發文,嚴厲整治鉛酸電池公司。截至七月底,全國1930家鉛酸電池生產、組裝及回收(再生鉛)公司,八成已被關閉取締。
2.廢舊電池最終流向哪里?
那么,這些被集中起來的廢舊電池又流向哪里?“相當一部分被轉賣到了小商小販手中。”一位業內人士指出。
記者調查發現,仍有一些汽車4S店、汽配城商家,囤積廢舊鉛酸電池,待價而沽;而在回收市場上,則活躍著為數眾多的“游擊隊”。他們接到電話就上門收,支口鍋就能煉,直逼得有回收資質的正規公司“無米下鍋”。
3.為何有人爭相回收汽車蓄電池?
該業內人士介紹,以一塊重約15公斤的家用汽車蓄電池為例,按照60%含鉛量算,含純鉛9公斤,一轉手可賺百八十元。在市場上純鉛的價格每噸高達1.7萬元。
據了解,鉛是一種遇高溫易揮發的重金屬,按照流程,要求加熱熔鉛時必須在密封的狀態下進行,要回收鉛,設備非常昂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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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電池的交易要從相關部門獲得資質,其審核相當嚴格,而且要對處理公司進行審查。根據《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規定,廢鉛酸蓄電池應當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收集、運輸、拆解,再生鉛公司應當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或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