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3月11日
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局主席張天任: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迫在眉睫
去年1月份,工信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去年7月份,工信部出臺《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針對引起廣泛關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回收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局主席張天任接受了《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位居全球第一,而動力電池的使用年限一般在5~8年,有效壽命在4~6年,這意味著第一批投入市場的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基本處于淘汰臨界點。”張天任表示,“國家出臺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對加強報廢電池的綜合高效利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新能源動力鋰電池的再生循環利用是一個新興領域,目前處于起步階段,面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和困難。”
為什么要盡快推動動力鋰電池再生循環利用?雖然我國鋰資源量位居全球第四,但由于鋰礦品位差、提純難度大,成本高,每年需要進口大量的鋰礦,對外依存度超過85%。而且“中國需求”還推動了電池級碳酸鋰價格的暴漲,幾年來漲幅接近三倍,極大加重了我國鋰離子電池制造企業的采購成本。“一方面,報廢的動力鋰電池是寶貴的‘城市礦山’,金屬含量遠高于礦石,將其中的鋰、鈷、鎳等有價金屬加以回收,再生利用,能夠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進口,降低對外依存度,保護國家資源戰略的安全。”張天任說,“另一方面,從防止污染保護環境的角度來說,報廢鋰電池如果處理不當,也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很大的危害,如正極材料中的鈷、鎳等重金屬元素,電解液中的有機物,負極中的碳材料等,都會對水體和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特別是重金屬一旦滲入土壤,數十年都難以恢復。”
在張天任看來,回收體系不健全、再生技術不成熟、激勵措施不給力是目前面臨的三大主要問題,為了更好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的再生利用、循環利用,保護生態環境,確保國家戰略資源的安全,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持續發展,他從多個方面提出了建議。
張天任認為,加快制訂標準,統一管理規范,是開展相關工作的基礎。他建議有關部門加快制訂報廢電池的回收及再生利用的管理標準、技術標準和評價標準,如Pack系統拆解的現場工藝規范、電池余量的檢測標準等。鼓勵具有產業優勢的地區編制新能源鋰電池監管、回收、循環利用的規劃和實施方案,通過先行先試,探索出更符合產業實際、更具可操作性的國家層面實施方案。
在激勵措施上,張天任建議有關部門加快研究制定財稅優惠、產業基金、積分管理等激勵政策,研究探索動力電池殘值交易等市場化模式,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統籌現有的資金專項,對回收體系的建設,再生冶煉的科技攻關等,給予資金補貼。確定一批標桿企業和示范項目,優先推薦其申報綠色制造、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發揮行業引領作用。探索建立政府資助引領、企業和社會資金多元投入、經濟和環境效益共享的資金保障機制。
在技術層面,張天任建議組織聯合攻關,突破關鍵共性技術。針對動力鋰電池再生利用存在的薄弱環節,建議國家加強引導,通過政策引導扶持和市場化手段相結合的方式,組織產學研聯合攻關,不斷提高工藝裝備水平、金屬提煉技術、節能降耗水平,突破關鍵共性技術,有效降低生產成本,逐步培育成熟產業體系。
在產業規劃層面,張天任建議合理布局,避免產能過剩。以“分散回收、集中處置”為原則,鼓勵電池生產企業、整車制造企業、回收處置企業建立產業聯盟,完善回收體系,創新商業模式。鼓勵具有產能和技術優勢的鋰電池制造企業建設再生循環項目,拓展產業鏈。加強規劃,合理布局,避免再生循環項目“一哄而上”造成產能過剩、資源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