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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特斯拉在南澳大利亞州正式啟用了全球最大的鋰離子蓄電池系統,這一100兆瓦的電池陣列在完全充滿電后可為30萬家庭供電一小時,為解決長期困擾南澳州的電力短缺問題提供了一種方案。
5月22日,江蘇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鋰電池梯次儲能電站在武進國家高新區創新產業園落成并交付使用。該電站使用電動汽車更新下來的舊鋰電池儲能,是江蘇省首家鋰電池梯次利用儲能電站,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運營。該電站全部建成后,總容量達10MW,因我省工業用電峰谷電價價差大,峰時電價1.1元/千瓦時,谷時電價0.3元/千瓦時,儲電站在谷時充電,在峰時放電,每年可節省電費近300萬元左右。
近日來,固態電池成為電池行業爭論的熱點。源頭是,日前,美國菲斯科汽車公司發布了一項全新的電池技術——固態電池,稱能夠讓電動汽車用戶的行駛里程增加到500英里(約804公里)以上,充電時間只需要1分鐘。甚至有觀點稱,固態電池可以“完秒”鋰電池。跨國車企在固態電池領域的腳步越來越快,這已不是第一次關于固態電池研發成果的新聞了。
和燃油車比,新能源汽車的“心臟”更易早衰。 5—8年是汽車動力電池的使用年限。有數據顯示,2018年—2020年,全國累計報廢動力電池將達12萬—20萬噸,到2025年動力電池年報廢量或達35萬噸。
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博得大量關注的同時,第一批電動汽車運行已經超過20萬公里,從電池的使用壽命來看,自2018年起,國內首批進入市場的汽車動力電池即將迎來“報廢潮”。從國家層面來看,去年12月至今,國家有關部門陸續出臺了《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范》等,為廢舊電池回收提供規范路徑。
作為首批入駐雄安的公司之一,雄安納維科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雄安納維),是一家主要從事納米植纖理分技術研發和應用的高科技企業。近日,其在科技成果產業化和商業化方面似乎邁出了第一步。
新能源汽車相比于燃油汽車,雖說沒有了尾氣污染的危害,但是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如果處理不好,也是一個巨大的環境隱患。為有效管控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處理,日前相關部門聯合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新能源車企是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責任主體。
近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數據顯示,前兩個月,新能源汽車銷量近7.5萬輛,同比增長200%。新能源汽車產業進入黃金發展期,目前主流車企的目標銷量合計已突破70萬輛,接近此前國內新能源累計銷量總和。然而,隨著首批新能源汽車上路已滿5年,我國同時迎來動力電池退役“小高峰”,其回收再利用成為新能源汽車行業面臨的棘手問題。
近日,日產汽車宣布從今年5月開始,將為日本地區的日產聆風純電動汽車車主提供“舊電池更換再生電池”的優惠有償服務項目。通過此舉,既能降低電池更換的成本,提高二手電動汽車的使用價值,又能提升電動汽車用戶的用車體驗,促進電動汽車使用率的提高,并最終實現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標。
新能源汽車是新經濟在工業領域一個標志性行業,然而看似前景廣闊的電動汽車卻遲遲沒能進入尋常百姓家。充得慢、跑不遠、不安全的“電池魔咒”成為制約電動汽車發展的最大壁壘。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一種儲存能量更高、安全性更好、體積更小的固態電池技術很可能會打破這一“魔咒”,成為未來電動汽車的能源新選擇。
近日,據海外媒體曝光,奧迪高層正在考慮推出全新的純電動超級跑車,儲能組部分或將采用固態電池技術,從而兼顧加速性能、續航里程以及輕量化需求。
Henrik Fisker,汽車設計師,他經歷過自創品牌的破產、經歷過第一款車型 Fisker Karma 的失敗、經歷過與特斯拉的官司,如今,他又重新以自己的名字創立了新公司,帶著他的新作品 Fisker EMotion 卷土重來了。
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繁榮發展的同時,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問題也已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新能源汽車批量報廢期將至,大量退役電池若無法得到妥善回收和利用,不僅導致資源的浪費,還將帶來環境污染等問題。
5月10日,光華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擬以自有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在珠海市設立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暫定名,以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中力新能源”)。
隨著2017年新能源汽車的銷量突破70萬輛,上游鋰電池行業的增勢貫穿全年。上證報資訊統計顯示,目前披露2017年度業績預告的鋰電池企業已有31家,報喜公司達到24家,占總數比例近八成,其中盈利增長上限超過100%的公司達10家,占預告數量三分之一。但也有企業在激烈競爭中出現頹勢,2017年業績預虧。
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發布后,日前,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規定自今年8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