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8年12月25日
汽車投資新政直指產業轉型要害
12月18日,《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出臺,并于明年1月10日起執行。《規定》指出,我國將全面取消已經實施多年的汽車投資項目核準事項,全部轉為地方備案管理,以推動汽車產業投資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同時,審批權限轉至地方政府,實現誰審批誰監管;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從事前審查審批為主改為事中事后監管為主,管理方式全部改為備案。從中央政府監管為主、地方政府為輔改為以地方政府監管為主、中央政府為輔,大幅度強化地方政府的監管責任是《規定》的兩大特點和最大變化。”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專家吳松泉對《中國汽車報》記者表示。
■核準制變備案制?審核權劃歸地方
“我國此前已經有了兩個版本的產業政策,盡管前兩個政策名稱都叫“產業政策”,但內容大多指向的是汽車產業投資,從這個角度看,這次的《規定》完全可以被視為第三個產業政策,這也是業內外對此項政策如此關注的原因。”工信部產業政策司原副巡視員李萬里在接受《中國汽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較前兩個版本的產業政策,《規定》變核準制為備案制,審批權限由國家發改委劃歸地方政府是最大的變化。《規定》明確,汽車整車和其他投資項目均由地方發展改革部門實施備案管理。其中,汽車整車投資項目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備案。此前,我國汽車產業投資項目均由國家發改委核準,嚴格的審批制度讓汽車生產資質成為緊俏資源,而且,我國已經多年未審批新的燃油汽車項目,一度放開的純電動汽車生產資質也在批復15家后被叫停。隨著新造車勢力紛紛涌入汽車行業,資質作為稀缺資源更是成為“香餑餑”,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汽車產業的投資發展。隨著《規定》的出臺,我國汽車產業投資管理將邁向備案制階段,備案制的推行將為汽車產業投資放行。
談到為何變核準制為備案制,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汽車產業投資項目核準的初衷是,合理配置生產要素,推動產業集聚高效發展。目前,我國汽車產業布局基本完成,已形成數家大型企業集團主導汽車產業發展的格局,骨干企業自主配置生產要素的能力顯著增強,繼續實施事前核準的必要性明顯降低。與此同時,新一輪產業變革正蓬勃興起,汽車產業發展方式也發生了深刻變化,市場主體趨于多元,跨界融合特征明顯,需要積極探索、大膽創新,繼續實施事前核準已難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此外,汽車產業多頭管理問題突出,事前許可繁多,行政效率低下,企業負擔較重,社會反映強烈。取消汽車投資項目核準事項,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開一般制造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又是主動適應新一輪產業變革、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客觀要求,能夠為地方和企業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
■限制條件遏制盲目投資?“負面清單”作用凸顯
審批權限劃歸地方,會否大幅提升我國汽車產業投資規模,加劇汽車產業的產能過剩?“不會。”李萬里做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以前汽車項目的審批,地方政府和企業是“合謀”關系,捆綁在一起共同推動地方汽車項目發展。而如今兩者變成了“貓鼠”關系,審批備案權限轉至地方后,表面上看為地方投資汽車項目開了綠燈,但就《規定》的具體條款要求來看,企業要想投資汽車項目仍需滿足各種條件,且地方政府還需承擔監管責任,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地方盲目擴建汽車產能。“《規定》明確了監管審查機制,讓事中事后監管落到實處,是我國汽車產業管理的一大進步。”李萬里說。
《規定》明確,禁止對行業管理部門特別公示的燃油汽車企業進行投資(企業原有股東投資或將該企業轉為非獨立法人的投資項目除外);現有汽車企業擴大燃油汽車生產能力需滿足項目所在省份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同產品類別行業平均水平,且不存在行業管理部門特別公示的同產品類別燃油汽車企業;在不新增汽車企業集團總產能的前提下,集團所屬獨立汽車企業通過調配內部產能,建設燃油汽車擴能項目和在不新增所在省份總產能的前提下,獨立汽車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建設燃油汽車擴能項目,不受擴產能項目限制;新建獨立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含現有汽車企業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別建設純電動汽車生產能力)所在省份,應符合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同產品類別行業平均水平和現有新建獨立同產品類別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均已建成且年產量達到建設規模兩個條件。種種條件限制,將有效遏制地方盲目擴充汽車產能的做法,并鼓勵兼并重組,提升汽車產能利用率。
李萬里強調,《規定》的具體條件還起到了負面清單的作用。“備案項目也必須滿足具體條款的要求,嚴格限制燃油車項目,新建電動車項目也要看所在省份產能利用率和產業發展情況等,這些條件就相當于負面清單,明令什么項目能做,什么項目不能做。”李萬里同時指出,《規定》列出的具體條件讓其具備了極強的可操作性,這是其一大特點。吳松泉認為,引導地方政府在產能調控、項目管理方面積極作為,推進本地區企業聯合重組、淘汰和慎重選擇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引導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這是《規定》的又一特點。
此外,《規定》還明確建立產能監測預警機制,用產能監測和預警手段有效遏制盲目投資、杜絕產能過剩加劇。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已基本實現對各類汽車投資項目管理的全覆蓋,實施后可同步替代《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中關于投資管理的有關內容,以及《關于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等政策文件。相關文件將按程序予以修訂或廢止。
■嚴禁新建燃油車項目?新能源汽車是發展重點
《規定》明確,禁止新建獨立燃油車企業;優化燃油汽車企業產能布局;科學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布局,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應加大研發投入、調整產品結構,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
“總體而言,《規定》強化引導傳統燃油車企業轉型升級和支持真正有實力、能力和成熟技術的企業進入純電動汽車生產領域。這也和我國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創新發展和向電動化轉型戰略方向一致。”吳松泉表示,隨著新能源汽車戰略新興產業地位的不斷強化,未來,我國汽車產業的發展明確以新能源汽車為主,而燃油汽車的發展將不再是發展重點,這也和世界汽車產業發展趨勢相一致。
值得關注的是,前不久,工信部發布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汽車企業從開工建廠到生產銷售等事項都做了詳細規定,與《規定》形成了有機統一,兩者結合將更好推動我國汽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從這兩個文件的內容不難看出,新造車勢力的代工模式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認可,盡管《規定》對新建項目提出了嚴格的限制條件,但《辦法》也提供了解決方案,讓有能力想進入汽車領域的企業有了機會和途徑,這是我國汽車管理思路的一大進步。”李萬里說。
李萬里告訴記者,整體來看,《規定》體現了內外一致的原則,這將有利于我國進一步構建開放公平的汽車市場、推進行業市場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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